周末去“听”了下广州UCD书友会,话题是“邀请机制与模式”。有些相关的文章,这里,这里还有这里。
主要讨论了邀请原因,模式,以及一些案例分享,重点是Gmail。
有一点想法,任何的邀请,噱头再华丽,都是为营销在服务。既然是在营销产品,用户其实关心的也是产品,这也是邀请的初衷。如果产品在核心功能上不能满足我,我不会对产品产生任何兴趣,那么我也只是一个无效的被邀请,我所能产生的其实也是更多的无效邀请。我不会为任何的物质性奖励来完成这样的邀请,促使我去邀请和成功被邀请的原因可能只有两个:产品,关系。“二流的产品,一流的营销”会让一个产品获得“成功”,却不能造就一个成功的企业。脑白金赚钱,但更多人在骂史玉柱。营销的核心终究还是产品,也是用户,邀请的切入点也应该是最大限度地获得用户对产品价值的认可!
PS:不懂营销乱说的
随机日志开博第一帖奥运闭幕IE6退出历史舞台?最后一个秋天JS中变量的作用域© omiga for omiga, 2009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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